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0 浏览次数: 10808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38号)文件精神(详见附件),2023年江苏省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的总体安排,我校2023年接受评估的专业包括: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电子商务

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即日—518日):各专业全面总结和分析专业的目标与要求、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方面建设成效,对标自评,完成《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初稿。

2.专家评估及整改(519—630日):校内外专家进行咨询评估,审阅材料、听取汇报,提出建议。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等评估材料。

3.材料报送(715日之前):参评专业登录系统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纸质版《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一式四份交中和楼102办公室。

三、相关说明

1.登录评估系统的专业用户名和口令,以及评估系统的基本操作手册将在上级部门开通系统后通知参评学院

2.请各学院于51817:00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电子版至320136@nau.edu.cn邮箱。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 58318570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

 

 

                                            苏教评院函(2023)8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pdf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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