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07 浏览次数: 8671

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深入了解课堂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南审教发202111)、《南京审计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南审教发〔201611)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评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要求

(一)领导干部

1.校级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中,思想政治类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学院(教学部)、书院中层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3.相关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二)学院(部)教学督导

 学院(部)督导组应结合本院教学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做好本学院教师督查听课的常规督导工作,并注意留存好相关资料。

二、听课对象及课表查询

1.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在全校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选听。

2.学院(教学部)中层领导、学院(部)教学督导以本学院(教学部)开设的课程为主。

3.书院中层领导以所分管学生修读的课程为主。

课表可从教务在线http://jw.nau.edu.cn—学生服务课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听课材料填写及报送

1.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交由所在学院(部)存档,并于期末考试前上报《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及《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职能部门、书院于期末考试前将《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学院(部)教学督导听课记录于期末考试前上传至教务在线—教师服务教学评估系统。

4.《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详见附件1,或登录教学评估网站http://pg.nau.edu.cn/进行下载。

 

联系人:王玉芳        联系电话:58318289

办公地址:中和楼220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doc附件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统计表.xlsx20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