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各部门:
为深入了解课堂教学第一线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南审教发〔2021〕11号)、《南京审计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南审教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听课评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及次数要求
(一)领导干部
1.校级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课时;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其中,思想政治类课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学院(教学部)、书院中层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课时。
3.相关职能部门党政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二)学院(部)教学督导
学院(部)督导组应结合本院教学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做好本学院教师督查听课的常规督导工作,并注意留存好相关资料。
二、听课对象及课表查询
1.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在全校本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选听。
2.学院(教学部)中层领导、学院(部)教学督导以本学院(教学部)开设的课程为主。
3.书院中层领导以所分管学生修读的课程为主。
课表可从教务在线(http://jw.nau.edu.cn)—学生服务—课表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听课材料填写及报送
1.学院(部)领导干部听课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交由所在学院(部)存档,并于期末考试前上报《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及《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职能部门、书院于期末考试前将《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附件1)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3.学院(部)教学督导听课记录于期末考试前上传至教务在线—教师服务—教学评估系统。
4.《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详见附件1,或登录教学评估网站http://pg.nau.edu.cn/进行下载。
联系人:王玉芳 联系电话:58318289
办公地址:中和楼220室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领导干部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听课记录表.doc附件2:领导干部听课情况汇总表、统计表.xlsx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