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教学督导工作,完善我校教学督导激励机制,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根据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学院(部)教学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成员。
2.认真履行《南京审计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南审教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业绩突出,效果良好。
二、教学督导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一)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汇报。教学督导组组长对本学院(部)的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特色工作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二)学校教学督导委组成评委组。学校教学督导委成员根据学院汇报和院教学督导组听课情况,填写《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价表》(附件2),对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进行评价。
(三)依据评分排名确定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先进集体名单,报教学委员会审定。
(四)相关要求:
1.汇报时间5分钟。请各学院(部)准备5分钟的汇报PPT,可以准备相关督导工作材料供评委查阅。
2.各学院(部)汇报顺序见《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优活动安排表》(附件1)。
3.时间与地点:12月31日上午9:00,地点待定。
三、教学督导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教学督导先进个人的人选,专任教师有80人以上(含80人)的学院(部)推荐2-3名人选;80人以下的学院(部)推荐1-2名人选。
2.校教学督导委对推荐人员进行评分,依据评分排名确定学院(部)教学督导先进个人名单。
3.评选比例按照院级教学督导人员20%的比例确定名额。
4.各学院填写学院(部)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于12月27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7692198@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委员会教学质量监控中心(中和楼220室)。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根据《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南审教发〔2015〕16号)相关规定,进行奖励。获奖情况作为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职称评聘教学考核参考依据。
联系人:谢学莉,电话:58318289
特此通知
附件:1.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优活动安排表
2.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价表
3.学院(部)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推荐表
教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1: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优活动安排表.docx附件2:南京审计大学学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评价表.docx附件3:学院(部)教学督导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