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30 浏览次数: 2154

各相关学院:

为迎接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确保我校专业综合评估目标的实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高〔201811号)《关于印发〈南京审计大学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审党委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的总体安排,我校2019年接受评估专业为有四届以上毕业生的工商管理类专业。包括:

政府审计学院:审计学、审计学(IAEP

会计学院:会计学、会计学(中澳合作项目)、会计学(CPA Canada)、会计学(USCPA)、审计学(ACCA)、财务管理

商学院:工商管理、工商管理(金融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二、工作进程

1.专业自评(即日-530日): 各专业全面总结和分析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要求、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方面建设成效,对标自评,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附件1)和《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附件2)。

2.专家咨询评估及整改(6月):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咨询评估,审阅材料、听取汇报,提出建议。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善自评表、数据表等评估材料。

3.正式网上填报材料(7月):自评表及数据表提交教育厅。

三、相关要求

1.请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评估工作,领学相关文件,全面梳理和总结相关专业建设情况,查漏补缺,凝练特色,强化内涵。

2.请各学院于530日前提交《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纸质稿及电子版至教务委员会(中和楼220室)。

联系人:徐继波    联系电话: 58318289   邮箱:310079@nau.edu.cn

 

教务委员会    

2019430 

附件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docx

附件2:专业状态数据采集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