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和教学水平的提升,教务委员会于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开展“督导荐课”教学观摩活动。活动邀请各学院教师作为课堂嘉宾,走进课堂,与授课教师就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探讨交流。具体安排如下:
一、授课教师及课程
1.授课教师:本学期开学以来督导听课过程中发现的教学某方面有亮点的部分老师。
2.课程安排
所在学院 | 教师姓名 | 所授课程 | 时间 | 地点 | 主持人 |
工商管理学院 | 苏德金 | 公司战略管理 | 5月5日 周二(5-6) | 敏达208 | 张福利 |
公共经济学院 | 金晶 | 城市管理学 | 5月7日 周四(1-2) | 文济210 | 后小仙 |
国际商学院 | 薛丽达 | 会计学基础 | 5月7日 周四(5-6) | 敏达207 | 陈丹萍 |
法学院 | 路广 | 国际法(双语) | 5月11日 周一(3-4) | 竞南105 | 王艳丽 |
审计与会计学院 | 刘静 | 成本管理会计 | 5月19日 周二(5-6) | 敏达104 | 殷俊明 |
二、参加人员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选派1-2名有意于进一步提升教学的教师参
加观摩交流活动。
三、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请于4月30日之前将参加观摩交流的教师名单报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授课时间为40分钟,然后进入交流讨论环节。
3.请参加教师认真填写《“督导荐课”教学观摩活动记录》(附件)。
联系人:朱姝联系电话:58318289
附件:《“督导荐课”教学观摩活动记录》
教务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