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按照学校相关指示,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对本学院承担教学任务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教务委员会负责对承担教学任务的中层干部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2. 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充分重视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丰富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贯穿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制定科学、完整的《二级学院(教学部)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教务委员会于各学院填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表》之后,将全校学生评教情况发给各学院供了解。
3.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采取百分制,有区分度,形成先后排序,不得出现两位及两位以上教师分数排序并列的情况。
4.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情况表》(见附件)和《二级学院(教学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方案与实施细则》报至教务委员会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位育楼213室),电子材料发至chenj@nau.edu.cn。
联系人:陈婕 联系电话:58318570
教务委员会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