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分项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3-27 浏览次数: 1148

各有关部门:

2017 4 10 日至 4 14 日,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现场考察。根据省教育厅部署,专家进校考察工作结束满一年的高校需提交审核评估整改报告,并将视情组织督导小组进行改进回访。

现根据《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南审校发〔20184 号)(附件 1)安排,请人力资源部、发展改革办公室、教务委员会、学务委员会、科研部、研究生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实验中心、团委等各牵头部门对照整改任务、整改措施逐项梳理,认真撰写《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分项报告》(模板)(附件2),内容包括: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成效;根据形势发展开展的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根据整改任务要求,今后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思路。

请各牵头部门于 2018 4 10前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分项报告》交至教务委员会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王玉芳,联系电话:58318570,邮箱:170030@nau.edu.cn

 

附件1:南京审计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附件2: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分项报告(模板)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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