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特色学院:
根据《南京审计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条例》(南审教发[2015]19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对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入职青年教师导师制执行情况年度检查
(一)检查对象
2016年入职青年教师和其指导教师,具体名单见《2016年入职青年教师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校级教学督导通过考察青年教师教学情况和审阅过程材料,从指导计划制定与执行、指导日志、成长提升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三)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教学部)、特色学院于10月19日前将本学院2016年入职青年教师的《南京审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记录表》及培养过程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委员会。纸质材料送至中和楼220室,电子版发至cxh816@nau.edu.cn。
二、2017年新入职教师导师聘任工作
各学院(教学部)、特色学院按照《南京审计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条例》要求,为新教师确定指导教师,制定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明确预期目标、培养内容和培养措施,填写《南京审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记录表》第1-3页(附件2),于10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至cxh816@nau.edu.cn。
联系人:曹兴华 联系电话:58318124
教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