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含特色学院)、教学部,各书院:
教师评学、教师自评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举措,为更好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将组织开展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教师做好教师评学和自评工作。
一、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时间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17日
二、基本要求
1.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教师评学工作,本次教师评学对象是各授课班级。请有关教师按照评学指标对所教授班级的学习质量进行评估。
2.本学期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均要参加教师自评工作,请有关教师对该学期所教授的每门课程的教学状况与质量予以自我总结和评价。
3.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是我校教学常规工作,各位教师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三、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流程
1.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网址:
登陆教务在线进入学校教务委员会主页,点击“教务管理”,登录“教学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jwc.nau.edu.cn/)。
2.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的步骤:
(1)教师以个人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教学信息管理系统”;
(2)点击导航栏“教学测试”—“教师评学”;系统将显示本学期教师评学的课程“列表”,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请测评”,填写评学问卷后点提交,即完成了您对某门课程的评学。
(3)点击导航栏“教学测试”—“教师自评”;系统将显示本学期教师自评的课程“列表”,选择相应的课程,点击“编辑”,填写本课程的教师自评,自评填写后点提交,即完成了您对某门课程的自评。
在网上评价过程中,您如果遇到任何相关问题,请与教务委员会王老师联系,电话:58318289。
教务委员会
2016年12月28日